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加快建设“海上福州”推进海洋经济高水平发展会议要求,推进福州市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福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围绕水产种业和养殖业、现代海洋渔业、水产加工流通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新材料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信息业等七大方向产业发展需求,经过需求征集、专家论证,凝练上述方向15项推进海洋经济高水平发展“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对外张榜发布(附件1、2)。
2、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具有实施项目的研发场地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无不诚信记录,无到期未验收项目。
3、鼓励上述机构的华人、华侨、留学回国人员、台湾人才以及外籍人才等参加揭榜,鼓励2025年世界航海装备大会主宾高校、院所和海洋领域重点院校参与揭榜。
1、揭榜单位需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需求方和揭榜方具体的责任和义务、项目任务分工、合作内容、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鼓励本地与异地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2、揭榜单位与技术需求企业应按照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联合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不得与发改委、工信局等市直相关的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3、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提供承诺的“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投入,且可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应用。
4.本批立项数量不超过15项,其中补助100万元的不超过2项,补助50万元的不超过3项,补助30万元的不超过10项;揭榜方案经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立项。
5、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作为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福州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揭榜方应能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6、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科技重大“揭榜挂帅”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7、立项后,符合“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项目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参加“科技副总”认定,补助就高不重复。
1、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4日。推荐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3、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来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网上推荐。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